自贡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残保金征收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14-03-14 来源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573次
各市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
截止2月28日前完成残保金缴纳任务的单位有48个,以办理缴纳手续时间为序分别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测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跳水运动学校、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卫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青团自贡市委员会、市青少年宫、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体育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群众工作局、自贡地方海事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市国土资源局(含四区国土资源局)、市建设用地统一征用办公室、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社会保障事业局、自贡广播电视大学、光大医院、自贡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市妇女联合会、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市商务局。
希望尚未缴纳或未办理缴纳手续的单位,要统一认识,领导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行善积德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的角度,依法尽责,凝聚正能量,积极踊跃缴纳,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3年残保金征缴工作任务,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自贡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