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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4-04-17 来源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724

各用人单位:

2014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即将启动,为规范全市各用人单位残疾人用工制度,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和合法权益,现就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时间。41日至531日为用人单位申报期;61日至731日为残联审核认定期。

二、审核认定条件。各用人单位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需提供的具体资料:①本单位上年度《劳动情况年报表》;②在岗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③残疾职工身份证;④劳动用工合同;⑤上年度五险一金缴纳凭证;⑥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等相关资料,报同级残联审核认定。没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未经残联现场核实残疾人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处理。

三、范围界定

市级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驻自贡的中央、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市残联申报和认定;

各区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延伸机构在该区县残联申报和认定,其中高新区各用人单位在市残联申报和认定;

各类企业以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准,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认定在市残联,在各区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认定在该区县残联。

自贡市残联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172号,联系人:张兴隆,联系电话:211150818990084921

特此通告。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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