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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6-27 来源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3045

广大市民朋友:
  为做好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残办〔2017〕61号),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自残〔2017〕108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公民,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自愿申办残疾人证。

  二、受理部门:初次申办、换发、补发、迁移、变更、注销残疾人证可向其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收取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3张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到所在区县残联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智力障碍者,年满4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因病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智力、精神和16周岁以下残疾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残疾评定定点医院及评定时间: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视力周一和周三上午,其他周一到周五上午;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每月10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为周一);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周一到周五;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智力、精神残疾,周一到周五;
  自贡市贡井区中医院:肢体残疾,每月10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为周一);
  大安区人民医院:肢体残疾,每周四上午;
  沿滩区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视力周三上午、听力周四上午,其他周一至周五;
  荣县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周一);
  荣县第三人民医院:智力、精神残疾,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周一);
  富顺县人民医院: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每月18日上午;

  申请人可到以上任一医院进行鉴定后到户籍所在区县残联办理。

  各区县残联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0813-8204578  贡井区 :0813-3317370
  大安区 :0813-5528965   沿滩区 :0813-5538872
  高新区 :0813-8268875   荣  县 :0813-6200125
  富顺县 :0813-7114464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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