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残联与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合作开展贫困截肢残疾人假肢装配服务
作者: 时间:2015-10-28 来源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23333次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是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为切实解决贫困截肢残疾人出行难,提供生产生活能力,县残联与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合作开展贫困截肢残疾人假肢装配服务。一是本次提供服务的条件是:户籍在本县内,办理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腿或小腿截肢(能装配假肢)的残疾人;年龄在18-70周岁内;家庭经济困难, 有愿望装配假肢且能承担假肢装配个人自筹部分的残疾人。二是资助标准:大腿假肢:7800元/条,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补贴3000元/条,县残联补贴3500元,其于不足部份由患者自筹(每条1300元)。小腿假肢:4800元/条,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补贴1200元/条,县残联补贴2500元,其于不足部份由患者自筹(每条1100元)。特殊假肢:髋离断13000元/条、膝离断9800元/条(含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补贴5000元/条)。县残联补贴5000元和3000元,其于不足部份由患者自筹(每条3000元和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