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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作者: 时间:2012-09-07 来源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497

自贡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自贡市委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0]6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促进残疾人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和四川省残联的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取得了显著成效,使我市残疾人状况得到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总体初步达到小康,为推进我市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自贡作出了积极贡献。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展开;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蓬勃开展等。全市有22945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达到2961人;2.8万名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1.8万名残疾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1.2万名残疾人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障;近1万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形式的社会救助;1810名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当前,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国家加大民生投入等,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的良好基础,为我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残疾儿童在接受教育、抢救性康复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总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委14号文件和市委6号文件为指导,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为抓手,全面推进残疾人组织、维权、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无障碍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国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试点城市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6、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总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主要工作目标

1、社会保障

——符合条件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

——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逐步建立残疾人生活津贴和护理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和水平。

——实施一批助残项目,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2、公共服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55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加大岗位和职业技能开发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40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4万名;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14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为2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改善6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300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服务,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

——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为1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补助。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地方可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贯彻落实《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政策范围,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费补贴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残疾人员、残疾农民工、被征地农村残疾人、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给予优惠政策。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过程中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其中。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落实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政策。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逐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逐步规范和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4、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试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制定落实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暖费用,挂号费、诊疗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费用以及农村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

5、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保障伤病残军人优先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康复和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55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组织供应6000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障有关补贴政策,对贫困残疾人个人出资部分由各级政府在公共财政中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补贴。逐步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加大医疗康复报销比例,确保2015年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医疗服务。

2、在建设以市、县(区)级残疾人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

康复机构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的过程中,加大公共医疗卫生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工作力度,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加强市、县两级专业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化骨干康复机构以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的建设。将市级康复机构建设成为全市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加强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制定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切实做好康复人才引进和使用工作。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将康复人才培养纳入卫生部门继续教育体系和职称后体系,鼓励和支持开展康复人才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其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依托八一康复中心、大专院校、市内几大医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对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假肢和矫形器技师、康复护师等技术人员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

4、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人工耳蜗手术康复项目、对精神病患者“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康复项目、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等重点康复工程,帮助7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5、在区县广泛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重点加强社区、农村等基层康复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评估与转介系统,逐步建立专业骨干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之间的转介制度,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基本社区康复服务。

6、加强市、县(区)两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辅助器具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基本辅助器具的免费配送服务,加大个性化适配服务的工作力度。

7、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残疾预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由卫生防疫部门、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组成的四级预防体系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残疾人预防与控制工作,大力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8、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全国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建立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度,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有效控制先天性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所引起的儿童智力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有效落实各项地方病防治措施,防止出现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重度氟骨症患者、大骨节病临床新发病例和急性、亚急性克山病病例。加强初级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内障手术能力,普及青少年视力检查和眼保健,减少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低视力、儿童盲、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规范临床药物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措施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减少药物致残。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9、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孕前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

10、加强有关残疾预防法律法规建设。执行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三)特殊教育

 主要任务: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符合普教条件的适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5%以上。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2100人次。

——开展残疾学生学习救助,保证残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政策措施:

1、建立、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落实“30万人口以上大县建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实现特教机构应建尽建。

3、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完善课程标准和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学活动,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开展残疾人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服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断提高,达到85%

4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普及程度。重视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帮助0-6岁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5、以需求为引导,把学习文化与学习生产生活知识、学习实用技术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6、积极开展手语、盲文研究推广工作。

7、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和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将特殊教育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将残疾人教育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绩效考核内容。

(四)就业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40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4万人。

——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措施:

1、制定《自贡市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我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

2、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40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4万人。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把公益性岗位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新的增长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为公益岗位就业的残疾人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通过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服务业、社区书报亭电话亭等服务点要优先优惠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禁止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的权利。切实将残疾人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提供即时岗位救助、公益岗位安置、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组织专场招聘会等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备独立开展就业服务的条件,建立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能力评估和劳动保障协理相结合的专业就业保障服务队伍,为用人单位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社保协理员。建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逐步实现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的数据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提供用工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服务。

4、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职业培训将残疾人列入培训对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统筹利用各种培训资源,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生产使用技术培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培训就业率挂钩的机制,培训就业率不低于60%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1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为2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继续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改善农村6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各项工作纳入我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并进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政府实施的各种扶贫和强农惠农优惠政策优先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各级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优先向农村残疾人倾斜。

2、开展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和“应扶尽扶”,并制定特殊帮扶政策。

3、实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项目贷款贴息重点支持中小型农业产业化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化发展型经济实体,注重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和扶持效果;到户贷款贴息重点支持能人大户、产业化农业、手工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快速增收的个体经济。

4、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使用技术培训,帮助2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使用技术培训。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各地对培训后的贫困残疾人给与资金、物资、技术等扶持,并实行跟踪服务,确保其尽快实现增收脱贫。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

5、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建立1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在全市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示范活动,发挥扶贫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新的残疾人扶贫方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扶贫工作成效。

6、、继续使用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阳光安居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7、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扶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

(六)托养

主要任务:

——逐步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30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

主要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建立健全以市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一批残疾人托养服务骨干示范机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5、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和服务人员。

6、培训10名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人员,大力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人员的水平。

(七)文化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重大残疾人国际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农家书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中,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参与。

2、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扶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扶持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行。建设网上中国残疾人数字图书馆,拓展面向各类残疾人的数字资源服务。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3、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应逐步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

4、举办自贡市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活动,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品牌和精品项目。组团参加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等。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

5、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推动残奥、聋奥、特奥均衡发展。

6每两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运动会,建立自贡市残疾人运动训练基地。选拔年轻、优秀的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参加全国、省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努力提高我市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并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八)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全面推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到2015年,使10万残疾人进网入库。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000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贴。

——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政策研究,继续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深度开发利用监测数据,为决策服务。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3、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有效作用。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在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基础理论研究。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5、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在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时,将残疾人纳入其中,并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制定政策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残疾人立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在残疾人事业立法中的作用。

6、全面推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建立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干部队伍,为个性化服务提供组织保障。制定个性化服务指导意见,建立“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个性化服务工作培训。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梳理现行资源、残疾人需求和残疾人潜能,为残疾人量身定做适合的个性化服务方案,并确保方案真正落到实处。

7、制定实施无障碍建设规章,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8、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基本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9、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信息化相关规划,更加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制定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

10、各级政府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民生工程,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2011年全市为2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到2015年,全市为10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11、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汽车政策。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驾校开展残疾人驾车培训,帮助残疾人解决驾驶汽车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扩大残疾人受益面。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补贴资金监管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兑付到每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手中。

1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和残疾人理论研究工作。

(九)组织建设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加强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切实履行职能;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规划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除分类指导地区外,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全覆盖。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着力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改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好其待遇问题,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4、县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市和县级残联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建立完善残疾人人才库。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的换届工作,加大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干部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

6、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7、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国家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1000名。

8、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发现自强典型。召开全市“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

(十)信息化建设、统计和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市和各县(区)至少建成一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政策措施:

1、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建设“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化平台,积极参与“中央—省”两级动态、实时的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采集、交换和管理平台建设,形成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综合数据库。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应建未建地区要建设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不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进行改造;建设规模不达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应进行扩建。

3、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挥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纸杂志等信息媒介弘扬和谐、人道的社会扶残助残理念,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加强对青少年扶残助残的教育和引导。建立自贡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鼓励动员新闻媒体加大对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大力宣传社会各方面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爱心和善举,宣传残疾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加强我市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和窗口建设。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市、区县广播电视台在各类节目中关注残疾人事业,做好相关节目报道;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开播残疾人专栏,社会综合性报刊开辟宣传残疾人内容的栏目;积极参加评选“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

3、宣传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总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建设“两个体系”、全面推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动员企事业、红十字会、慈善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5、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与检查评估

为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责任体系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政府责任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同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建立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残疾人事业,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依法拓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切实落实市、区县政府每年应按《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0]6号)中关于“在发行中国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社会公益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8%的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在发行中国体育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社会公益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8%的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规定。

(三)   强化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体系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定期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程监测评估、跟踪检查、绩效考核和信息公开。一是分领域、分级评估。根据不同残疾人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和各级执行进度的评估。二是建立规划实施的定期报告制度。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向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本规划的工作情况,并将残疾人事业相关指标纳入部门常规统计和调查统计。三是检查分中期检查和末期检查。在规划中期,须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规划末期,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

 

附件:一、“十二五”主要助残项目

二、“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附件一:

“十二五”主要助残项目(十大残疾人民生工程)

1、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建设托养机构2家,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3000名。

2、实施家庭无障碍项目,为100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3、实施就业援助项目,城镇新增4000名残疾人就业。

4、实施扶贫解困项目,帮助14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5、实施创业和职业培训项目,对2000名残疾人进行创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6、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37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

7、实施精神病患者关爱行动项目,帮助4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解决有关困难。

8、实施“扶残助学”项目,帮助100名贫困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9、实施“温暖万家行”项目,每年春节前为5000名贫困残疾人送去温暖。

10、实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1000人,受助残疾人达到5万人次。

附件二:

“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1、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新建和改扩建部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对一些现有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

2、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项目。开展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工作,配备康复设备、普及读物,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家长培训、娱疗、农疗、心理疏导等活动。

3、专业托养服务建设项目。依托市一医院建设的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大楼,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4、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依托教育部门所建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工作。

   5、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推动市、县(区)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6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依托中国残联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

 

   7、科技助残行动计划项目。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等科技项目研究。

8、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对主要致残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9 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服务等专职、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培训6名高端康复人才、6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130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80名就业服务指导员、50名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500 名维权工作人员、200名基层信息统计专业人员、1000名基层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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