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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4-16 来源 : 浏览1103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残联:

为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是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工程之一。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结合中国残联要求和我省实际,对《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残办〔2012〕21号)中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各地,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6月13日


四川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十二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根据全省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以“量服”数据为依据,统筹规划、分批实施,逐步实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不断改善残疾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条件,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对象范围

项目扶助对象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家庭:

(一)对家庭无障碍设施有需求意愿;

(二)居住环境具备无障碍改造条件;

(三)生活贫困,无经济能力对其居住环境实施改造。

三、工作原则

(一)制度公开化原则。根据“量服”信息平台残疾人反映的需求,对资助的改造家庭要进行公开公示,对实施过程要公开、公正、透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优先考虑。

(二)设计个性化原则。针对每户改造对象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三)改造科学化原则。确保科学设计、方便适用、功能多样、保证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四)实施集中化原则。为便于组织协调,节约实施成本,改造区域相对集中,在城区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在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连片开展,在残疾人集中的地方优先开展。

四、任务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每年为1万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五、资助标准

无障碍建设项目分为:国家项目、省级项目、市县项目。

纳入国家项目的对象每户平均标准6000元,中央补助资金3500元,省级、市(州)级、县(市、区)财政匹配资金不低于2500元。

纳入省级项目的对象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2500元,由省级财政、市(州),县(市、区)财政共同解决。

市县项目主要由市(州)、县(市、区)财政协调解决。

省级财政本着“统筹规划、相对集中、适度实用、务求落实”的原则,主要向扩权县、示范县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年度改造任务数量较少的地区作为市县项目由市(州)、县(市、区)财政协调解决。

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落实配套经费。

六、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根据房屋结构以及残疾人实际需求,实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改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内容中选择实施: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闪光门铃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护理床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安装热水器;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等。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等。

七、职责分工

(一)省残联

1.根据“量服”平台反映的各地需求,确定项目实施地区,下发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

2.争取中央财政经费,落实省级财政经费;督促市(州)、县(市、区)落实匹配经费;

3.为实施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通过网上抽查和现场督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抽查验收。

(二)市(州)残联

1.成立项目组织领导机构;

2.制定本地工作方案;

3.落实本级配套经费,督促县(市、区)落实匹配经费;

4.为实施项目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5.通过网上抽查和现场督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6.报送项目实施报告。

(三)县(市、区)残联

1.根据“量服”平台的残疾人实际需求,确定受益残疾人;

2.落实本级配套经费;

3.组织实施项目;

4.组织自查验收;

5.完善项目档案;

6.及时将数据录入“量服”平台。

八、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根据“量服”工作要求和“量服”平台反映的残疾人需求,到残疾人家中逐户进行走访,征求残疾人家庭意见,初步确定需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名单;并根据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贫困程度等要素,确定改造内容、改造价格、并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家庭无障碍改造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四川省残疾人个性化服务信息系统。

(二)组织实施

以县级为单位,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有资质的材料供应商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与拟改造残疾人家庭沟通了解需求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每个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设计方案,签订改造项目责任书,组织施工、进行监理。同时应充分听取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意见,发掘残疾人潜能,调动残疾人及其亲友参与设计和施工。

(三)检查验收

工程完工后,需残疾人本人或者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由县级残联会同财政、目督办等部门经组织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验收合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对受益残疾人家庭改造情况进行回访。同时,市级残联应组织验收;省上也将组织力量进行督查、评估和验收。

(四)总结上报

各地要注意整理和保存包括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技术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在内的相关资料,填写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并以县级为单位,由市州残联汇总,总结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到省残联。

九、工作要求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残联要落实以下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地残联务必高度重视,要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加强无障碍改造相关知识的培训,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机制,制定本辖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落实改造专项资金,协调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确保质量

各地残联作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改造过程中,各地残联要组织入户督查,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回访受益残疾人家庭,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各地要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省残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财政部、中国残联也将按年度对国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督促检查

各市(州)残联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及时动态地将完成情况录入“量服”信息平台。市、县残联务必要加强对录入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跟踪落实情况和效果。

(四)广泛宣传

多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理念,取得有关部门的广泛支持和残疾人家庭、邻里的理解;要对改造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从而推动全省无障碍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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