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关爱卡”、“优抚卡”、“劳模卡”特殊公交IC卡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8-04-16 来源 : 浏览1634次
自贡市总工会
自贡市民政局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办理“关爱卡”、“优抚卡”、“劳模卡”特殊公交IC卡的
通 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盲人、重度残疾人和革命伤残军人,弘扬劳动模范先进性的公交惠民政策,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特对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革命伤残军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群体办理特殊公交IC卡(关爱卡、优抚卡、劳模卡),实行刷卡乘车,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及卡类
1、办理对象:
户籍在自贡市内的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革命伤残军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2、办理卡类:
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办理“关爱卡”;革命伤残军人办理“优抚卡”;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办理“劳模卡”。
二、使用管理规定
1、“关爱卡”、“优抚卡”、“劳模卡”为特殊公交IC卡,采用实名登记办理、定期年审、记名挂失制,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让、涂改、拆封,遗失须立即挂失,若违规使用,将取消该卡免费资格,以后不再申办。
2、“关爱卡”、“优抚卡”、“劳模卡”刷卡乘车时,须向驾驶员出示印有照片面,并接受检查人员或驾驶员检查,本卡定期年审,逾期不审,自动失效,按规付费乘车。
3、“关爱卡”、“优抚卡”、“劳模卡”按照《自贡市公交IC卡特殊卡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关爱卡”在所有城市公交线路公交车上刷卡免费乘车,随行的一名陪护可免费乘坐同车次公交车;“优抚卡”、“劳模卡”在所有城市公交线路公交车上刷卡免费乘车。
服务电话:8101014、962959。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24日